成都锦江区获“国家生态区”称号 系中西部首个
7月12日,记者了解到,日前国家环保部印发《关于授予吉林省通化县等10个县(市、区)“国家生态县(市、区)”称号的公告》,授予锦江区“国家生态区(市)”称号。锦江区也成为中西部地区首个获得此殊荣的特大中心城市主城区。
据了解,锦江区于2012年正式启动“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成立了全区联动的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该区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2014年荣获“省级生态区”称号,并顺利通过由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2016年6月24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国家生态区”称号。整个创建工作历时四年,从“省级生态区”到“国家生态区”,锦江区始终坚持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国际性生态型精品城区”的战略目标,最终实现了质的跨越。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2年起,锦江区就率先在全成都市探索基层环保机构设立工作,逐步实现环保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了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2013年至2016年,锦江区相继出台十余个治污行动计划,实施重拳治理污染,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从源头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单位进行持续的严厉的打击。此外,锦江区在政府采购上,实施绿色采购,带头维护社会公共环境利益。
Editor:成房网(www.028f.com),成都房产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