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商铺转租引风波 双方冲突后对簿公堂
因商铺转租而产生矛盾的两邻居,情绪失控之下发生严重肢体冲突,最终对簿公堂。近日,记者从南充阆中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已作出判决,被告王婵、张刚赔偿徐英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7000余元。
转租不成 相邻两店结怨气
2012年9月,王婵将自己经营奶茶店铺面的一部分转租给马丝,马丝随后用于经营“手抓饼”店,两人约定租期至2015年3月,年租金3万元。去年4月因房东要涨房租,王婵准备把全部铺面转租出去,要求解除与马丝的租赁合同,马丝不同意,随后马丝给王婵缴纳第二年房租,王婵不收,之后双方多次发生纠纷。
锁门倒水 发生口角致抓扯
去年9月24日,马丝和店员上班时发现店门被锁,通过报警得知是王婵所为。当日下午,马丝的公公用电锯将店门的锁锯开,进店开始经营。工作期间店面顶上几次有水流下,无法正常经营。见到王婵如此举动,马丝十分气愤并找其论理,同时马丝的公公给王婵店门口扔垃圾,王婵冲进马丝店内,将调料瓶、冰柜、灶台等物品掀翻扔到店外,又准备去锁门,此时,马丝的婆婆徐英上前阻止,并与王婵发生争吵,王婵的亲戚张刚辱骂徐英,争吵中徐英与张刚发生抓扯,张刚裤腿被扯烂,徐英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被送至阆中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6000余元。2013年10月16日王婵被行政拘留5日。
法院审理 判决伤者获赔偿
事后双方协商无果,徐英将王婵、张刚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南充阆中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不理智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抓扯,造成徐英身体受到伤害的后果,属混合过错。王婵通过倒水、锁门等行为阻扰徐英正常经营,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二被告具有主要过错,应共同承担90%的责任,徐英未能冷静处理矛盾,抓扯张刚,导致矛盾升级,对自身造成的损害也有一定的责任,应自己承担10%的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依法对原告进行合理赔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ditor:成房网(www.028f.com),成都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