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住房租赁价格水平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租住商品住房限额执行标准,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通过后公布执行。
六、骗提套取行为处理
职工通过虚假业务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职工工作单位,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并将职工骗提套取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骗提套取资金追回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原有相关规定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单身声明》
单 身 声 明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因本人以租房名义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特此声明:
一、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二、本人目前为单身,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异未再婚/丧偶)。
三、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无误,如因本人隐瞒真实婚姻状况,本人同意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退还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接受相关处理。
声明人:
20 年 月 日
Editor:成房网(www.028f.com),成都房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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