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瑛:我没欠物业费 学秋菊将官司打到底
倍受关注的著名艺人朱明瑛物业费纠纷一案又有最新进展。继上月在朝阳法院一审败诉、被判向北京建国物业支付物业费2万余元之后,朱明瑛昨日首度宣布将在近期向朝阳法院提起诉,不过,这次与她对质公堂的不再是物业公司,而是朱明瑛所居住的清境明湖花园小区业委会。
朱明瑛将业委会告上法庭的理由是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经小区大多数业主同意,就与建国物业签订了《临时托管协议》,这一委托行为合法无效,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不当。
这件物业费纠纷案的代理律师陈旭、维权专家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区治理项目组研究员舒可心昨天也做客了焦点“房”谈栏目,就业委会的监管和公平行使权利的问题与广大网友交进行了在线交流。陈旭律师表示,之所以格外关注朱明瑛物业纠纷案例,是因为这个案例除了与明星有关之外,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比如司法的程序正义问题、建立平等交易主体之间的物业管理秩序问题和目前比较普遍的业主选出来的业委会为什么不能真正为民做主的问题。
而朱明瑛也表示,目前打这个官司已经花了七、八万块钱的官司成本,精力和精神成本还不算,远远高于两万块钱的物业费,而自己打这场官司已经不是单纯的为自己的利益讨说法。而是做为名人,她觉得有义务和责任为北京目前普遍的物业纠纷案存在的一些典型违法问题的最终有效解决讨回公道。
她表示“我就要学秋菊打官司,非要有一个说法,就一万次判我输也要打到底!维护《物业管理条例》这本法的尊严。”
朱明瑛:我没拖欠一毛钱物业费
朱明瑛开门见山就语出惊人“我首先跟大家说清楚一点是我不欠费,按照法庭这次判的2万多块钱早就交了,建国物业没有收到不等于我拒交,我既不拖也不欠,我并不是不交物业费。关键是物业费交给谁?怎么交?”
她指出,自己一直将物业费按时交给清境明湖花园小区一百多户业主共同合法委托的大业主--朝阳公园,至于什么时候支出这笔费用,是要等召开业主大会、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签了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选聘了招标的物业公司,方能支付。而北京建国物业是非法进驻小区的,而且与小区业主没有签订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事实服务不一定就能合法地获得物业管理费用。
维权的最高形式是业主和业主之间的维权
对于这次朱明瑛物业费纠纷案的症结,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区治理项目组研究员、维权专家舒可心认为,主要是反映了业主选出的业委会不能公平行使权利和业委会缺乏监管的问题。
他说,以往大多数的物业纠纷都是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维权,但维权最终一定是发展到业主和业主之间的维权,是业主组织不经法律程序侵害业主大会的权利。“经过社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东部一些外交房,房屋质量纠纷已经解决了,产生业主委员会,少部分业主侵害业主的问题,还有业主委员会怎么办的问题,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最近也是炒得特别火热,就是怎么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问题,业主委员会腐败的问题。”
Editor:成房网(www.028f.com),成都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