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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租房补贴政策!家庭年收入10万元内可申请

  • www.028f.com 2018-02-02 成房网(成都房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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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租赁保障范围、补贴标准,制定了监督管理、组织保障的细则。其中申请条件、收入标准、房产规定等皆做了细分。

    在具体租赁补贴额度方面,意见指出具体计算方式为: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其中,“(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最高可达到70平;发放比例最高可达到100%;“租赁补贴标准”,则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据此,粗略估算,单户租赁补贴的上限可超过1000元/月。

    据了解,成都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且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条款见文件)的,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全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签发时间:2018-01-29生效时间:2018-01-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保障力度,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新市民逐步纳入保障范围,切实支持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保障范围

    (一)申请条件 1.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个人)收入财产在规定标准以内;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内;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二)收入准入标准

    中心城区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为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郊区新城收入准入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收入准入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动态调整。

    (三)房产规定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四)家庭成员认定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二、补贴标准

    (一)面积标准

    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二)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标准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申请所属辖区的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确定。租赁补贴按照申请人户籍地或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属辖区的补贴标准计发。

    (三)发放比例

    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发放比例100%;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70%;年收入4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40%;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30%。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比例30%。郊区新城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发放比例并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具体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发放比例40%。

    (四)补贴金额

    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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