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成都6大类
调查发现,目前居民反映最多的“住改商”主要有6类:酒店进小区、破墙开店、小区开作坊、小区公司化、家庭旅馆以及小区麻将馆。针对这些问题,业主维权联盟物管专家团昨日进行了详细剖析,并一一开出“药方”。
酒店进小区
其他业主可向出租人索赔
事件回放 位于科华北路的花样年华梦想家电梯公寓,433套房子有一半以上被出租开成酒店,酒店房间和普通业主住宅并未隔离,小区内房客人来人往,电梯被频繁占用,黄色小广告更让这里的普通业主烦不胜烦。但由于两家酒店都取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业主无奈,物管也没法管。
专家支招 王建平(川大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曾参与起草《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酒店开进居民小区,属房屋用途变动,违反了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在楼盘开建过程中,规划部门已对物业归属和物业用途作了明确规定,开发商没有私自改变的权利。如果是开发商私自变动,则触犯了建设部相关规定。如果酒店开在小区并未通过全体业主同意,部分业主把房屋出租给酒店方,并造成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利益损失,受损害的业主可向出租此物业的业主以履行职责不当提出经济索赔。
破墙开店
破墙开店要建设部门批准
事件回放 位于领事馆路的棕北小区,曾是全国第二批城市住宅示范小区,如今却沦为破墙开店的高发区,99户违规“住改商”,小吃店、中餐馆、茶坊、按摩房、酒店比邻而立,不少连营业执照都未取得。业主对破墙开店造成的噪音、安全等问题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物管也和城管局一起坚决制止过新的破墙改造行为,但商铺仍在继续开。
专家支招 吴继承(国际花园业委会筹备组负责人):破墙开店首先是改变房屋结构,这一点是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
在我国,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基准价和使用年限都不一样,改变土地用途,店主应向国家补缴赔偿。
此外,破墙开店还需建设部门的批准。破墙开店要合法经营,还要征得左邻右舍利害关系人的许可。有业委会的小区,还应征得业委会的同意。
小区开作坊
擅自变更 业委会可起诉
事件回放 一元器配件公司的库房,“搬”进蜀汉路上的德意馨苑小区,被小区居民反映成“加工作坊”的库房,散发出的难闻气味。小天中街29号一小区内,竟有人开起鼠药公司。
专家支招 牛建国(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小区开设生产加工性质的作坊,不符合生产用地性质,违反《规划法》相关规定,应由规划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
除了上海等少数大城市有规定外,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限制企业在什么地方开办。住宅小区的各项成本相对便宜,且很隐蔽,方便逃避有关部门对某些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管。一般在小区开设作坊,如造成噪音、扬尘或空气污染,则侵犯了业主相邻权;没有告知其他业主,则侵犯了其他业主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小区业主如果要维权,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改变房屋用途,必须经业主大会业主投票决定。如擅自变更,业委会可起诉要求其恢复原状。
小区公司化
业主不同意 建议不发执照
事件回放 位于锦里西路的锦江时代花园,如今小区内80%以上都开成了公司,仅有极少数普通业主住在小区里。一到周末,物管单位也要和公司一道休息,业主不满却无可奈何。
专家支招 毛能(跨媒体自由撰稿人):小区公司化,其实普通业主和公司都有安全隐患。写字楼和居民小区的物管方式也不一样,写字楼晚上6点清楼,住宅小区则不会,这使物管面临为公司服务还是为普通业主服务的难题。此外,水电气费、物管费的民用标准和商业标准截然不同,小区公司化节约了公司成本,却让国家受到损失。
要杜绝这个问题,可否让申请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人,拿到小区其他业主签名的同意书再去办理工商登记?开公司都要办工商登记,工商部门可考虑重点对住所地地址进行核查,一旦发现登记住所地位于居民小区,可要求申请人出示由小区其他有利害关系业主签名的同意书,有同意书才发营业执照。
家庭旅馆
家庭旅馆须工商许可
事件回放 香木林路圣地名居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被木板隔成数间出租给多人,让楼下业主不满。
专家支招 肖佑嘉(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如房屋被改建成家庭旅馆,房屋登记的性质已更改,须取得工商审批和许可。如没登记,就属违法。《物权法》明确规定,“住改商”必须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10月1日后,对于目前被改建的家庭旅馆,业主有权利查看其登记情况,如没登记,业主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其强制恢复原状。
小区麻将馆
麻将噪声侵犯相邻权
事件回放 小天北巷数个小区一楼都被开成麻将馆,200米长的小街成了“麻将一条街”。闹得楼上业主不得安宁,连靠街边的卧室都不敢睡,物管打了招呼也没用。
专家支招 蒲杰(四川杰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必须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如果对小区其他业主利益损害明显,使用小区公共通道超过自己的范围,加重了其他业主的负担,其他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直接要求其停止侵害。对于麻将噪声扰民,这是一种对业主相邻权的侵犯,业主可向承租人和授权人提出停止侵犯的要求。
读者建议
工商不要给“住改商”发执照
“在北京,如果公司开在住宅小区,工商部门将不发执照,成都可向北京借鉴。”热心读者孙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北京市工商局下发过文件,对于新登记的公司,若办公所在地在居民小区,将不颁发营业执照;对于此前已登记注册的公司,其办公所在地若在居民小区,不会让其通过年审。
市民李先生则建议工商、公安、城管、规划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解决“住改商”问题。
Editor:成房网(www.028f.com),成都房产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