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城地产拖欠发票 数百业主维权吃闭门羹
绵阳200余名业主因新城地产超期拖延购房发票之事,自2010年底起一直抗争至今。
“再过两个月,就是打官司最后期限了。”绵阳新城地产新城优家业主王涛(化名)焦虑而又无奈地说。除王涛之外,该项目的其他200余名业主也将在5月参与集体诉讼。
引发上述矛盾的焦点是绵阳新城地产在其新城优家项目2010年11月交房以来,一直未给予小区的两百余业主开具购房发票。“开发商一会儿说房管局没有盖章,税务局不给他们权限开票;他们一会儿又说竣工资料没有交齐备。反正就是不给开票!”王涛抱怨道。
本网从另些业主了解到,除新城尤家出现上述情况之外,还有已开发的绵阳半山蓝湾一期、二期别墅项目也与之类似,该项目还因拖延交房期限致使其至今产权不明,造成部分业主到公安派出所落户困难。
正是基于此,王涛也提到,就在4月初,半山蓝湾上百名业主找开发商解决问题,但是谈判未妥却发生冲突,致使一业主手机遭开发商所请的“混混”所摔,还惊动了“110”。万般无奈之下,上述业主准备诉诸法院。对于胜算几何,业主们都没底儿,王涛说。
拖延购房发票一年半 已构成合同违约责任
所谓购房发票,就是业主向开产商买房时,开产商向他们开具的有关购房金额等内容的正规凭据。购房发票也是办理房屋产权时必不可少的原始单据。
如果没有购房发票,将意味着业主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不明,当购房人在房屋出卖时,要以全部卖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绵阳新城地产引发大规模业主维权,正是缘于购房发票被长期拖延造成的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述地产商的全名是“绵阳高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金有2400万元,总资产数亿元,属于三级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同时,公开资料还透露,新城地产素以“责任企业、城市精品”的开发理念相标榜,并曾在汶川大地震赈灾期间发起过一系列“惠民帮扶”的捐赠行动等。
据了解,新城地产在绵阳市已开发项目,共有新城优家、半山蓝湾1期和2期、龙门一家四个项目,目前只有龙门一家项目处于在售状态,其他已经全部售罄。
然而,引发上百名业主的维权行动,再次将绵阳新城地产卷入到舆论涡旋之中。
“开发商一会儿说,房管局没有盖章,税务局不给他们权限开票;他们一会儿又说,竣工资料没有交齐备。反正就是不给开票!”王涛抱怨道,“后来我们去找开发商,他们找黑社会吓唬小区里的人,后来胆小的业主就不敢去找了”。
事实上,包括王涛在内的小区业主们曾在2011年9月找过开发商,当时开发商约定到该年度的10月底好开具发票。然而,截至目前,开发商对这一约定还是未能兑现。
王涛所购买的正是新城地产的新城优家项目,据有关资料显示,该项目位于绵阳市剑门路西段,其开工日期是2009年9月5日,以及竣工时间和交房时间均为2010年11月。
掐指算来,该项目自交房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合同明确是去年(2011年)10月为产权最后期限。”王涛告诉本网。
对于上述购房发票被严重拖延的问题,本网致电了绵阳新城地产主要负责人李某。李某对上述问题的存在表示认同,还说这是此前该项目的两份资料不慎丢失,导致购房发票未能办理。但是,当问及这两份是什么资料时,李某以“不记得啦”为由婉拒回答。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颜宇丹向本网表示,既然合同约定过户的最后期限早已截止,这显然构成了迟延办证的违约行为。
另据了解,新城地产的半山蓝湾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有业主反映,半山蓝湾的一期、二期别墅项目拖延交房期限数年,致使其至今产权仍不明晰,也造成了许多业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落户困难。
本网在某网络论坛上也发现,一网帖显示发帖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其内容摘录如下:
此类帖子,在网络论坛上不一而足。王涛也向本网提到,就在今年4月初,半山蓝湾上百名业主找开发商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因谈判未妥而发生冲突并惊动了“110”。这一冲突事件,也得到了其他业主们的证实。
涉嫌拖税甚至逃税数百万 被疑资金挪作他用
针对上述李某的答复,“这个估计是开发商的托词。也或许是说出来怕引起购房者抗议,或者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所以不敢说。不过,目前发票拖欠一年半最有可能是拖延交税时间。”上海同策房地产咨询机构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
本网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文件,其中就有规定:不动产代开发票除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情况外,税率不得小于5%,同时根据不同楼盘情况,以“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两种方式计算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