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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新城地产拖欠发票 数百业主维权吃闭门羹

  • www.028f.com 2012-04-12 人民网 作者:杜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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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阳200余名业主因新城地产超期拖延购房发票之事,自2010年底起一直抗争至今。

    “再过两个月,就是打官司最后期限了。”绵阳新城地产新城优家业主王涛(化名)焦虑而又无奈地说。除王涛之外,该项目的其他200余名业主也将在5月参与集体诉讼。

    引发上述矛盾的焦点是绵阳新城地产在其新城优家项目2010年11月交房以来,一直未给予小区的两百余业主开具购房发票。“开发商一会儿说房管局没有盖章,税务局不给他们权限开票;他们一会儿又说竣工资料没有交齐备。反正就是不给开票!”王涛抱怨道。

    本网从另些业主了解到,除新城尤家出现上述情况之外,还有已开发的绵阳半山蓝湾一期、二期别墅项目也与之类似,该项目还因拖延交房期限致使其至今产权不明,造成部分业主到公安派出所落户困难。

    正是基于此,王涛也提到,就在4月初,半山蓝湾上百名业主找开发商解决问题,但是谈判未妥却发生冲突,致使一业主手机遭开发商所请的“混混”所摔,还惊动了“110”。万般无奈之下,上述业主准备诉诸法院。对于胜算几何,业主们都没底儿,王涛说。

    拖延购房发票一年半 已构成合同违约责任

    所谓购房发票,就是业主向开产商买房时,开产商向他们开具的有关购房金额等内容的正规凭据。购房发票也是办理房屋产权时必不可少的原始单据。

    如果没有购房发票,将意味着业主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不明,当购房人在房屋出卖时,要以全部卖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绵阳新城地产引发大规模业主维权,正是缘于购房发票被长期拖延造成的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述地产商的全名是“绵阳高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金有2400万元,总资产数亿元,属于三级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同时,公开资料还透露,新城地产素以“责任企业、城市精品”的开发理念相标榜,并曾在汶川大地震赈灾期间发起过一系列“惠民帮扶”的捐赠行动等。

    据了解,新城地产在绵阳市已开发项目,共有新城优家、半山蓝湾1期和2期、龙门一家四个项目,目前只有龙门一家项目处于在售状态,其他已经全部售罄。

    然而,引发上百名业主的维权行动,再次将绵阳新城地产卷入到舆论涡旋之中。

    “开发商一会儿说,房管局没有盖章,税务局不给他们权限开票;他们一会儿又说,竣工资料没有交齐备。反正就是不给开票!”王涛抱怨道,“后来我们去找开发商,他们找黑社会吓唬小区里的人,后来胆小的业主就不敢去找了”。

    事实上,包括王涛在内的小区业主们曾在2011年9月找过开发商,当时开发商约定到该年度的10月底好开具发票。然而,截至目前,开发商对这一约定还是未能兑现。

    王涛所购买的正是新城地产的新城优家项目,据有关资料显示,该项目位于绵阳市剑门路西段,其开工日期是2009年9月5日,以及竣工时间和交房时间均为2010年11月。

    掐指算来,该项目自交房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合同明确是去年(2011年)10月为产权最后期限。”王涛告诉本网。

    对于上述购房发票被严重拖延的问题,本网致电了绵阳新城地产主要负责人李某。李某对上述问题的存在表示认同,还说这是此前该项目的两份资料不慎丢失,导致购房发票未能办理。但是,当问及这两份是什么资料时,李某以“不记得啦”为由婉拒回答。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颜宇丹向本网表示,既然合同约定过户的最后期限早已截止,这显然构成了迟延办证的违约行为。

    另据了解,新城地产的半山蓝湾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有业主反映,半山蓝湾的一期、二期别墅项目拖延交房期限数年,致使其至今产权仍不明晰,也造成了许多业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落户困难。

    本网在某网络论坛上也发现,一网帖显示发帖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其内容摘录如下:

    绵阳新城地产拖欠发票 数百业主维权吃闭门羹

    此类帖子,在网络论坛上不一而足。王涛也向本网提到,就在今年4月初,半山蓝湾上百名业主找开发商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因谈判未妥而发生冲突并惊动了“110”。这一冲突事件,也得到了其他业主们的证实。

    涉嫌拖税甚至逃税数百万 被疑资金挪作他用

    针对上述李某的答复,“这个估计是开发商的托词。也或许是说出来怕引起购房者抗议,或者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所以不敢说。不过,目前发票拖欠一年半最有可能是拖延交税时间。”上海同策房地产咨询机构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

    本网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文件,其中就有规定:不动产代开发票除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情况外,税率不得小于5%,同时根据不同楼盘情况,以“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两种方式计算价款。

    公开资料显示,新城优家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9750平方米(套内面积暂无数据),彼时该项目均价是3800元/平方米,总计7505万元。参照绵阳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的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房的征收税率为5%,根据新城优家项目的建筑面积和彼时销售均价,就此算下来开发商一共需纳营业税375.25万元。

    从2011年至今,据查询银行同期的存款利率如下,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是3.1%,半年的定期存款利率是3.3%,一年的定期存款利率是3.5%。如果以半年期计算,上述375.25万元的营业税,将产生逾12万元的利息收入。

    “开发商根本不在乎这点利息,主要还是通过长久拖税以方便于腾挪资金,才是核心目的。”一业内人士认为。

    颜宇丹指出,针对上述行为,业主们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如果开发商与之暗通款曲,可向其上一级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有关信访部门反映。

    王涛告诉本网,业主们曾向当地税务部门举报过,但当时开发商说只给25个发票名额,但是即使仅仅这25个发票名额,开发商也未能兑现。

    对此,本网也联系到了绵阳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晓上述举报,还说购房发票也涉及房管局和开发商,相对比较麻烦。

    业内专家表示,一般而言,购房发票是在开发商交房后三个月内,由房管局派人来对所买卖房屋面积进行实地测量,然后税务部门再开征不动产营业税。然而,新城优家项目最迟是在2010年11月交房的。

    事实上,此时乃至整个2011年,正是国家楼市最严厉的调控时期。限购、限贷以及银根收紧等多项措施,导致各地楼市萎靡不振,也让多年来疯狂扩张的各地开发商惨遭严重的库存积累,造成企业出现严重的现金流短缺。

    尤其是中小房企,在这场楼市调控之下纷纷倒下,或者倒闭,或者被大房企所并购,而其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企业,不排除使用“偏门暗器”,业内普遍认为。

    新城优家的部分业主还反映,他们当时向房管局缴纳的一笔房产维修基金也被作为代收法人的开发商所挪用。同时,据接近新城地产的内部人士透露,发票被严重拖延,也与该房企在外地开发的项目亏本有密切关系。甚而有之,部分业主猜测,开发商可能将未过户的房屋产权抵押出去,秘密地搞其他地产项目开发了。

    对于上述业主提到的疑问,新城地产主要负责人李某均予以否认。针对购置发票,李某告诉本网,公司在4月5日已经向小区业主发出了公告,到4月20日会给业主开具发票,而对于违约赔偿问题一字未提。该公告的内容如下:

    绵阳新城地产拖欠发票 数百业主维权吃闭门羹

    “第一,开发商是在推卸责任;第二,开发商的态度含糊其辞。”一业主对上述公告评价道,“有小道消息说,开发商说只给100户办理发票,但是小区一共有200余户”。

    据本网调查了解到,对于开发商的上述说辞和答复,新城优家的绝大多数业主表示不满,质疑开发商或将再次食言。

    颜宇丹表示,如果开发商不予兑现合同规定的违约事项,业主们可以把要求开发商出具发票作为诉讼请求之一,起诉开发商承担迟延办证和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小区业主们准备5月到法院集体起诉。但是,目前基层官商勾结以及司法舞弊行为猖獗,对于胜算几何,业主们都没底儿。”王涛深感无奈地说。

    Editor:成房网(www.028f.com),成都房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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