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首度公开现身否认指控
辩护律师认为,假户口是公安机关办的,不是龚爱爱办的。对龚爱爱来说,这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户口即为合法证件,都是真实的。而龚爱爱只是提供了一个姓名,其他信息是公安机关人员伪造的,并非龚爱爱伪造。如果被告人有过错,她并不比公职人员的罪名更重。而买卖是有偿转让,律师认为,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龚爱爱在办户口过程中付出过金钱。
辩方主动提财产 检方不接招
龚爱爱的辩护律师廉高波在庭上提出一份证据,称龚爱爱此前任职的单位是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该银行是民营性质,她的任命也不用经过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批准,所以龚爱爱不是国家公职人员。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针对的是国家公职人员。但检方认为,此次控诉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辩方律师的证据与本案无关。
成都商报记者对话龚爱爱辩护律师廉高波
“她不是公职人员,
只要钱不是坑蒙拐骗来的就行”
成都商报记者:庭审中,公诉方并未提及龚爱爱巨额财产问题,你对此怎么看?
廉高波:这个案子从1月底就立案,查了8个月,期间相关领导也告知媒体在对龚爱爱的房产进行调查,最后为什么没有提呢?这说明公安部门确实调查过了,但最后并没有找到证据证明龚爱爱的财产来源是不合法的,所以最后提请的罪名只是户口问题。
成都商报记者:龚爱爱真实户口下有无房产?
廉高波:这个我不清楚。我认为这个案子关键不在房产上,关键是她买房的钱是不是合法收入。她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只要钱不是坑蒙拐骗来的就行。
成都商报记者:不少人推测,龚爱爱可能涉嫌行贿受贿、非法集资及高利贷等罪名,你怎么看?
廉高波:关键是有没有证据?现在,既没有人举报,又没有证据证明这些罪状。她并非国家公职人员,国家机关无权要求她自证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法,就应认为是合法所得,直到出现相反证据。
昨日庭审结束后,龚爱爱的辩护律师廉高波还向媒体发表公开信,就龚爱爱的身份、财产来源以及是否构成犯罪作了说明。
信中说到:贫穷不是罪过,富裕同样不是罪过。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关于龚爱爱购房资金的来源问题,公安机关对龚爱爱是否涉嫌犯罪进行了侦查,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或反映龚爱爱购置房产的资金来源违法,那么,龚爱爱也不应因其富裕而继续受到道德上的质疑或非难,除非有证据证明她的富裕来自非法活动或是与非法活动有关。假如我们无视法治,不加思考的仇富,那么一段时间以后,我们整个社会就不再有人敢富,所有人将永远一体贫穷。
龚爱爱谈自己的北京户口:
不是买的,
而是买房送的
检方指控,龚爱爱2005年在北京购房时,结识了售楼员张恪,张恪称购房可带北京户口,于是龚爱爱出了30万元,给自己和 女儿各办理了一个北京户口。
张恪的证词称,2005年龚爱爱问他买房能不能带北京户口,他表示不带。龚爱爱表示自己想办,不知怎么才能办到。之后张恪又认识了一位赵姓客户,称自己有进京户口的名额,一个户口15万元,要现金。张恪称,他将此事告诉龚爱爱后,对方表示同意,并通过电话告知了身份信息。张恪称,不久后他的客户韩虎威也要替自己的老婆孩子办北京户口,由于同是老乡的缘故,龚爱爱替韩虎威又垫付了30万元。
韩虎威的证词称,当时张恪告诉他能办北京户口,他开始没相信,结果过了几个月就给办了下来。他知道是龚爱爱垫付之后,在其公司年底分红时把钱还给了龚爱爱。
检方表示,张恪称50万元给了赵姓客户,赵将其中40万元给了北京房山的刘姓民警,最后四个户口全部办理完成。
“户口不是买来的,而是买房子送的。”龚爱爱表示,自己和女儿确实有两个北京户口,但从来没给过钱。她说,张恪在卖房时,就打着买房可以带办户口的旗号,所以她除了房款,没有付过其他任何款项,也不认识赵刘两个人。
龚爱爱称,自己没有41套房子,而且房产都是按揭的,首付款靠的是合法收入积累,还有向亲戚朋友借的钱,三四年才把钱还完,“也没这个能力帮韩虎威”。
据其辩护律师廉高波介绍,龚爱爱2005年~2012年在北京购买房产总价为3.95亿,首付约1亿,其中部分是向别人借的,3年左右才还清。
关于龚仙霞的户口
Editor:成房网(www.028f.com),成都房产信息网。









